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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要不需要落款。
會議紀要是與會者共同意志的體現,落款應是全體與會單位,故不寫落款,不加蓋公章,與會者帶回去執行就行了。
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基礎上經過加工、整理出來的一種記敘性和介紹性的文件。包括會議的基本情況、主要精神及中心內容,便于向上級匯報或向有關人員傳達及分發。
整理加工時或按會議程序記敘,或按會議內容概括出來的幾個問題逐一敘述。紀要要求會議程序清楚,目的明確,中心突出,概括準確,層次分明,語言簡練。
擴展資料:
特點:
1、內容的紀實性。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
2、表達的提要性。會議紀要是根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因此,撰寫會議紀要時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
3、稱謂的特殊性。會議紀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稱寫法。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使用“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等慣用語。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字體:
1、標題,三號字,黑體
2、內容標題,四號字,宋體
3、其他,小四號
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基礎上經過加工、整理出來的一種記敘性和介紹性的文件。包括會議的基本情況、主要精神及中心內容,便于向上級匯報或向有關人員傳達及分發。
整理加工時或按會議程序記敘,或按會議內容概括出來的幾個問題逐一敘述。紀要要求會議程序清楚,目的明確,中心突出,概括準確,層次分明,語言簡練。
擴展資料:
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1、集中概述法。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于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2、分項敘述法。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采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后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于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
3、發言提要法。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后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布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采用這種寫法。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會議紀要
公文寫作中落款和日期應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成文日期,如2018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邊空4個字,用3號仿宋體排印,發文單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對齊。
公文必須注明發文日期,以表明公文從何時開始生效。發文日期位于公文的末尾、發文機關的下面并稍向右錯開。發文日期必須寫明發文日期的全稱,以免日后考察時間發生困難。發文日期一般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準。一般以領導人最后簽發的日期為準,經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決定等以會議通過的日期為準。
擴展資料:
一、公文規范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
1、主送機關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發出的指示、通知、通報等公文,叫普發公文,凡下屬機關都是收文機關,也就是發文的主送機關;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告或請示的公文,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報送另一機關,可采用抄報形式。主送機關一般寫在正文之前、標題之下、頂行寫。
在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排印,回行時頂格,最后一個主送機關名稱之后用全角冒號。
2、正文
這是公文的主體,是敘述公文具體內容的,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正文內容要求準確地傳達發文機關的有關方針、政策精神,寫法力求簡明扼要,條理清楚,實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長雜亂。請示問題應當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數事。文中的結構層次序數應準確掌握和使用。
3、發文機關
寫在正文的下面偏右處,又稱落款。發文機關一般要寫全稱。也可蓋印,不寫發文機關。機關印章蓋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間,作為發文機關對公文生效的憑證。
4、抄送單位
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內容的有關單位。一般均用上下兩條線隔開,抄送指除主送機關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內容(需要執行或知曉內容)的上級、下級和無隸屬關系的機關,應當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統稱。
抄送機關名稱標注在印制版記上方,主題詞下方,用橫線把主題詞和印制版記隔開,抄送機關名稱前加“抄送”2字用3號仿宋體字左邊空1字排字,后標全角冒號。抄送機關名稱之間用頓號或逗號隔開,末尾用句號。一行不夠用二行,二行與冒號后對齊。
5、文件版頭
正式公文都有版頭,應標明是機關的名稱。版頭以大紅套字印上“××××××(機關)文件”,下面應加一條紅線襯托。
6、公文編號
包括機關代字、年號、順序號。如:“國發〔1997〕5號”,代表的是國務院一九九七年第五號發文。“國發”表示國務院的代字,“〔1997〕”指的是年號,(要使用“〔〕”的方括號),“5號”指的是發文的順序號。如果是幾個機關聯合發文,只需要注明主辦機關的發文編號。
編號的位置:凡有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的上方紅線與文頭下面的正中位置;無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下的右側方。編號的作用:在于統計發文數量,便于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時,可以作為公文的代號使用。
7、簽發人
文頭部分寫上簽發人,即在版頭紅線右上方,編號的右下方,字體較編號稍小。格式為“簽發人:×××”。
8、機密等級
機密公文應根據機密程度劃分機密等級,分別注明“絕密”、“機密”、“秘密”等字樣。機密等級由發文機關根據公文內容所涉及的機密程度來劃定,并據此確定其送遞方式,以保證機密的安全。
密級的位置:通常定格標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機密公文還要按份數編上號碼,印在文件版頭的左上方,以便查對、清退。
9、緊急程度
這是指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分為“特急”、“加急”。標明緊急程度是為了引起特別注意,以保證公文的時效,確保緊急工作問題的及時處理。緊急程度的標明,通常也是放在標題左上方的明顯處。
10、閱讀范圍
根據工作需要和機密程度,有些公文還要明確其發送和閱讀范圍,通常寫在發文日期之下,抄報抄送單位之上偏左的地方,并加上括號。如:“(此件發至縣團級)”。行政性、事務性的非機密性公文,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的行文,都不需特別規定閱讀范圍。
11、附件
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據需要作為正文的補充說明或參考材料的。附件,應當在發文機關之前,正文之后,注明附件的名稱和件數,不能只寫“附件如文”或只寫“附件×件”。
置于主件之后,另起一頁開始排印,與主件裝訂在一起。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空1行的左側空2個字,用3號仿宋體字排印“附件”2字后標全角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2個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數字依次標注序號。
十五、其他。
公文文字從左至可橫寫、橫排。擬寫、謄寫公文,應用鋼筆或毛筆,嚴禁使用圓珠筆和鉛筆。公文紙一般用16開,在左側裝訂。
12、印章
,均應加蓋發文機關的印章。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公文外印章距正文2mm―4mm居中壓成文日期。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采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線壓在成文日期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的中心線壓在成文日期上。
二、公文的分類
1、狹義公文
是指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各自正式規定的文種。(2012年新辦法)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決議。適用于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二)決定。適用于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命令(令)。適用于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準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公報。適用于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五)公告。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六)通告。適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七)意見。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八)通知。適用于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九)通報。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十)報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十一)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十二)批復。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十三)議案。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十四)函。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五)紀要。適用于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廣義公文
除上述法定文種外,還包括黨和國家機關常用的應用文,其大至總結、計劃,小至條據、便函,種類繁雜。一般說主要有綜合性工作總結、計劃(包括規劃、工作要點、安排、方案、設想等)、調查報告、簡報、專用書信、講話稿、訃告悼詞、規章制度(如章程、細則、制度、守則)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_公文文種
百度百科_公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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