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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議程和日程的區別:
1、性質不同
會議議程是為了完成議題而為會議所要討論、解決的問題的大致安排。而會議日程,是以天為基礎,根據會議議程而所做出的具體安排。
2、內容不同
會議議程一般安排如下:
(1)、開幕式。
(2)、領導做報告。
(3)、小組討論。
(4)、集體發言。
(5)、參加其他活動。
(6)、會議總結,宣讀決議。
(7)、而會議日程則是全體討論會議行程以及各項活動安排。
3、調整性不同
會議議程討論好的事情,則不在更改,而會議日程則是遇到特殊情況,會做相應的改變。
擴展資料
會議議程:
會議議程是為使會議順利召開所做的內容和程序工作,是會議需要遵循的程序。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會議的議事程序,二是指列入會議的各項議題。
會議議程是整個會議議題性活動順序的總體安排,不包括會議期間的儀式性、輔助性的活動。會議日程是將各項會議活動(包括儀式性、輔助性活動)落實到單位時間,凡會期滿1天(即兩個單位時間)的會議都應當制訂會議日程。
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
二、會議地點
三、會議議程:
1、與會人員簽到入席
2、議程一
3、議程二
4、break茶點時間
5、議程三
6、議程四
7、會議總結
四、參加人員
五、有關要求
1.參加人員要事先安排好工作,務必準時參加。
2.鑒于會議重要性,需攜帶本子與筆做記錄。
參考資料來自:百度百科-會議議程
會議日程與議程的區別在于內容和作用。
1、內容:議程是會議的核心內容,包括會議的主題、討論的重點、發言的順序等。而日程則更側重于會議的具體安排,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人員、活動等細節。
2、作用:議程是會議的指導文件,它的作用是指導會議的進行,確保會議能夠按照預定的主題和重點進行。而日程則是會議的具體執行計劃,它的作用是確保會議能夠按照預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包括具體的發言順序、活動安排等。
會議日程有交代會議的任務、目的,介紹與會者(主席臺上的為“出席”,臺下的為“參加”)。
要如實地記錄別人的發言,不論是詳細記錄,還是概要記錄,都必須忠實原意,不得添加記錄者的觀點、主張,不得斷章取義,尤其是會議決定之類的東西,更不能有絲毫出入。
真實準確的要求具體包括:不添加,不遺漏,依實而記;清楚,首先是書寫要清楚,其次,記錄要有條理。突出重點。
基本要求:
一、準確寫明會議名稱(要寫全稱),開會時間、地點,會議性質。
二、詳細記下會議主持人、出席會議應到和實到人數,缺席、遲到或早退人數及其姓名、職務,記錄者姓名。如果是群眾性大會,只要記參加的對象和總人數,以及出席會議的較重要的領導成員即可。如果某些重要的會議,出席對象來自不同單位,應設置簽名簿,請出席者簽署姓名、單位、職務等。
三、真實記錄會議上的發言和有關動態。會議發言的內容是記錄的重點。其他會議動態,如發言中插話、笑聲、掌聲,臨時中斷以及別的重要的會場情況等,也應予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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