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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基礎上經過加工、整理出來的一種記敘性和介紹性的文件。會議紀要通常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構成。
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兩部分組成。
1、會議概況。主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
2、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常務會、辦公會、日常工作例會的紀要,一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和座談會的紀要,往往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
會議紀要的特點
1、內容的紀實性。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能搞人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2、表達的要點性。會議紀要是依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撰寫會議紀要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忌記流水帳。
3、稱謂的特殊性。會議紀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稱寫法。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殊性的表現。
1、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
2、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3、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對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定的事項,經過摘要整理的、需要貫徹執行或公布于報刊的具有紀實性和指導性的文件。
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區別如下:性質不同、功能不同、載體樣式不同、稱謂用語不同、適用對象不同。
1、性質不同
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
2、功能不同
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3、載體樣式不同
會議紀要作為一種法定公文,其載體為文件,享有《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條例》、《辦法》)所賦予的法定效力。會議記錄的載體是會議記錄簿。
4、稱謂用語不同
會議紀要通常采用第三人稱的寫法,以介紹和敘述情況為主。會議記錄中,發言者怎么說的就怎么記,會議怎么定的就怎么寫,貴在“原湯原汁”不走樣。
5、適用對象不同
作為公文的會議紀要,具有傳達告知功能,因而有明確的讀者對象和適用范圍。作為歷史資料的會議記錄,不允許公開發布,只是有條件地供需要查閱者查閱利用。
【溫馨提示】關于會議記要和會議紀要區別,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區別的介紹,部分內容來自網絡,僅供參考,請以實時信息為準或撥打服務熱線詳詢。青島會議公司提供:青島會議設備,青島會議接送,青島會議住宿,青島會議場地,青島會議模特,青島會議公司策劃,青島會議接待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