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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根據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1號),特制定以下須知:
注意事項
一、登記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文字材料可打印或用鋼筆填寫,所有材料一式兩份,有一份為原件。
二、所需表格均在湖南民間組織網上下載。
三、材料齊全后登記管理機關予以正式受理,成立許可時限為60個工作日,注銷登記許可時限為30個工作日。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須知
▲申請成立省級民辦非企業單位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二)有規范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
(三)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至少10萬元);
(五)有必要的場所;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七)成立省本級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應該冠以“湖南”字樣。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程序:
申請人(擬定名稱、運作思路)→登記管理機關(名稱預核)→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有關材料,出具審查意見)→登記管理機關(受理申請材料→考察辦公場所→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登記管理機關(發證、公告)。
▲申請成立登記省級民辦非企業單位應向登記管理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發起人簽署的申請登記報告;
(二)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申請書》(表格網上下載);
(三)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四)《全國組織機構代碼預賦通知單》;
(五)依法取得執業許可證的單位還應提交執業許可證的復印件。
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須知
▲省級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變更登記,需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申請書》(表格網上下載);
2、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還需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副本交登記管理機關,由登記管理機關重新制發。
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注銷登記須知
▲省級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注銷登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加蓋單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報告;
2、加蓋單位印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董事會(理事會)審議通過注銷的會議紀要;
3、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文件;
4、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登記表》(表格網上下載);
5、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清算審計報告;
6、民辦非企業單位債權債務處理報告書;
7、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注銷登記,登記管理機關收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副本和印章;
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度檢查須知
▲年度檢查時間:
民辦非企業單位須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初審;5月31日前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年檢。
▲年檢程序:
1、登記管理機關發出年檢的公告或通知;
2、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湖南民間組織網上下載《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報告書》;
3、民辦非企業單位上報材料并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后,報送登記管理機關;
4、登記管理機關審查有關材料;
5、登記管理機關作出年檢結論并公告。
聯系地址:長沙市東風路276號省民政廳802室
問題一:怎么成立個人協會普通行業協會,直接到當地民政局找相關部門辦理社團設立登記申請手續即可,需要提交籌備申請書、業務主觀單位的批準文件、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及身份證明、協會章程草案等資料。
參考文獻: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問題二:如何向民政局申請創辦協會?不為求賞,愿意幫忙!
樓主所說的“申請創辦協會”,實際上就是所謂的“社會團體登記”。創辦協會――需要向當地***(一般是地級市***)的民政局所屬的“民間組織管理局”(民政局的二級局、副局單位)申報登記。
樓主可以查詢國家民政部所屬的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官方網站,了解具體操辦程序。也可以查詢樓主所在地民政局的官方網站,都有“辦事指南”欄目,說明具體申辦操作手續,還可以直接下載相關的格式文件范本。
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官方網站:
chinanpo.gov/...catid=
申辦社會團體登記的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社會團體成立登記
1、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的條件
中國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請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數量不限,但國家機關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不宜作為發起人,也不能成為會員,具體條件包括:
(1)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總數不少于50個;
(2)有規范的名稱、章程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5)有規定最低限額的活動資金(全國性社會團體不低于10萬元);
(6)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社會團體名稱的要求
(1)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
(2)全國性社會團體名稱可以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學術類社會團體一般不冠以上述字樣,跨行政區域社會團體和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使用上述字樣;
(3)社會團體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3、申請成立社會團體的程序
成立社會團體法人,須經過申請籌備和申請成立兩個階段,具體程序如下:
(1)發起人向業務主管單位提交籌備成立申請文件;
(2)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發起人向民政部門提交籌備成立申請文件;
(3)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籌備的,向發起人發籌備成立批復;
(4)發起人在6個月的籌備期內,開展籌備活動,召開成立大會;
(5)發起人向業務主管單位提交成立登記申請文件;
(6)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發起人向民政部門提交成立登記申請文件;
(7)民政部門審查同意的,向發起人發成立登記批復;
(8)社會團體在民政部門領取證書、刻制印章后,到組織機關代碼管理部門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到銀行開立銀行賬戶、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并報民政部門備案。
4、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的范圍
社會團體按照其擬定的業務范圍確定其業務主管單位,全國性社會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為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國務院授權的組織。(詳見《民政部關于重新確認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的通知》民發[2004]41號、《民政部關于國務院授權中國法學會作為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的通知》民發[2007]43號)。
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能應能涵蓋所屬社會團體的業務范圍,并能夠對主管的社會團體進行業務指導。
社會團體業務范圍涉及多家單位的,應當征求其他相關單位的意見。
5、申請成立全國性社會團體需要提交的材料
......>>
問題三:如何申請成立農業協會一、申請成立省級社會科學團體
(一)需向我會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報告(內容應包括:(1)成立該社會團體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其宗旨和業務范圍;(3)其活動地域及活動方式;(4)其活動資金和經費來源渠道;(5)要求我會擔任其業務主管單位,承認我會章程,成立后加入我會為團體會員;(6)已以×××方式征得擬任秘書長、正副會長、顧問等本人同意)。
2.辦公住所使用權證明和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證明。
3.發起單位和發起人一覽表及情況簡表、身份證復印件。
4.擬任常務理事候選人情況簡表(常務理事一般不超過理事的1M3,2M3需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5.擬任法定代表人、正副會長、秘書長人員(須為廣州戶籍人士,總人數一般不超過常務理事的1M3,不能在其他社團擔任同樣職務,年齡不能超過70周歲,會長需由具有高級職稱的學者擔任)的有關簡歷表格和身份證復印件,擬由現職副廳級以上公務員擔任的,需提交按中辦發[1998]17號、粵組字[2005]6號等文件的規定上報獲得批準的證明。
6.章程草案(主要參照我會擬定的《社會團體章程參考文本》的格式草擬)。
(二)首次申辦時,發起人和發起單位的代表、擬任職法定代表人、會長、秘書長的人員要攜帶身份證原件及有關證照原件,經約定后一同前來面談。
(三)我會將在收到上述文件后進行如下審核:
1.申請成立的社團的業務范圍必須符合***廣東省委宣傳部和省民政廳聯合發出的粵民社[1998]11號文中關于“委托廣東省社會科學學會聯合會負責省屬社會科學類學術性社會團體以及歷史、文化名人名著的研究性社會團體”對我會的授權和我會章程的有關規定。
2.向省民間組織管理局了解確認在我省內未有業務范圍與之相同或者相近的省級社會團體;如若尚無,同時征詢其對社團定名的意見。
3.我會派人前往核實擬為會址。
(四)我會將在收到所需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
(五)籌備機構持我會同意籌備成立的文件及有關材料向省民間組織管理局提出籌備申請,辦理籌備登記。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要在被批準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章程,選舉理事和領導機構成員;屆時應通知省社科聯和省民間組織管理局派員出席見證。
(六)籌備機構完成上述程序后,要辦理申請成立登記手續,需向我會提交以下材料:
1.成立登記申請報告(一式兩份)。
2.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要、已通過的章程(一式四份)。
3.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已通過的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秘書長、正副會長和法定代表人人員名單(一式四份)。
4.會員名冊。
5.專職工作人員情況。
(七)我會將在收到上述有效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并附便函。
(八)籌備機構持我會同意成立的文件及有關材料,向省民間組織管理局申請辦理成立登記,領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后,把《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正副會長和秘書長)、《社會團體章程核準表》、《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的復印件送我會社團聯絡部備案。
二、申請加入我會
(一)需向我會提交以下材料:
1.加蓋會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的申請報告(一式兩份)。
2.現屆社團章程,會員、理事及常務理事名冊(含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職稱、政治面貌),正副會長、秘書長和聯絡員的名單及簡介。
3.現屆《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
問題四:協會如何注冊?成立協會絕對不是簡單的事情比成立公司要難得多的多,協會屬于社會團體,要到民政局辦理登記,登記手續要分兩次辦,第一次叫籌設登記,第二次叫成立登記,中間還要開幾次會員大會什么的,具體程序如下:
根據(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250號發布)規定: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于50個;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準,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備申請書;
(二)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章程草案。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十一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籌備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管理機關不予批準籌備:
(一)有根據證明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的宗旨、業務范圍不符合本條例第四條的規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范圍相同或者相似的社會團體,沒有必要成立的;
(三)發起人、擬任負責人正在或者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在申請籌備時弄虛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I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
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社會團體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名稱、住所;
(二)宗旨、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
(三)會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四)民主的組織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
(五)負責人的條件和產生、罷免的程序;
(六)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終止程序和終止后資產的處理;
(九)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弗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的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文件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沒有本條例第十三條所列情形,且籌備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內容完備的社會團體,準予登記,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登記事項包括:
(一)名稱;
(二)住所;
(三)宗旨、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動資金;
(六)業務主管單位。
對不予登記的,應當將不予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問題五:如何申辦行業協會一、籌備階段
行業協會申請籌備成立所需材料
1、籌備申請書(附加發起單位公章,至少八家發起單位)
2、章程草案(按安徽省行業協會章程范本――《行業協會章程示范文件》制定)
3、住所證明
4、擬會員名單(單位會員50家以上,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5、發起單位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需有法人資格),近兩年生產總值及納稅記錄(即12、13年單位財務報表)
6、擬任負責人基本情況及身份證復印件(擬任秘書長、副會長、會長)
7、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一式兩份)
備注:1、發起單位:需提供以上第5和第6條中的資料;需在“籌備申請書”后蓋公章;
在“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中簽名;
2、域名確定后發起單位不能再作變更。
二、成立階段
成立行業協會,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冊登記,并在籌備大會結束后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成立申請書(以行業協會籌備組提交)。
2、籌備大會通過的協會章程。
3、驗資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3萬以上的資金驗資報告)。
4、辦公場所使用權證明。
5、籌備大會的會議記錄。
6、會員、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名冊一份;
7、《社會團體法人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8、《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一式兩份);
9、《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一式兩份);
10、《社會團體章程核準表》(一式兩份);
11、《社會團體日常辦事機構備案表》(一式兩份);
12、其它相關材料。
問題六:我想辦理一個行業協會,如何辦理?辦省級行業協會到省工商局聯系,要提交的材料較多,他們會詳細告訴你;費用約2000--40供0元;辦理時間1-3個月.申辦人應具備一定資質,如職稱,但現在規定不能是公務員身份.同時,還應有若干個單位愿意參加發起成立.
問題七:如何成立協會?社團籌備登記提交材料清單及說明
1、籌備申請書
發起人自制:說明申請籌備成立社團的理由(必要性)、現具備的條件(可行性)、已開展的前期調研準備工作、成立之后要達到的目的(宗旨、目標)、業務范圍、如何運作(初步工作思路)。如籌備成立行業協會,還應當對本行業現狀、存在問題及協會的作用作簡要介紹。
2、籌備成立社團申請表
民政部制:(1)籌備組織負責人、籌備發起人或發起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欄須由本人簽字認可,如已在籌備申請書上簽字蓋章的可不再重復簽字。(2)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意見欄須由主管單位蓋章認可。
3、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籌備社團的批文
業務主管單位制:(1)批文的內容主要包括兩項:一是同意籌備成立社團,二是同意作為業務主管單位,按照《社團登記管理條例》履行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2)批文的形式須是正式編號紅頭文件,函件、便簽不予受理。
4、發起單位或發起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基本情況介紹
發起人自制:身份證明:(1)公司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須有工商部門上年度年檢合格標志。(2)事業單位提交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須有編制部門上年度年檢合格標志。(3)民間組織提交民間組織(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須有民政部門上年度年檢合格標志。(4)個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基本情況介紹:說明發起人或發起單位在本行業、本領域的業務范圍、工作業績、實力及影響情況,是否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
5、章程草案
發起人自制:參照民政部印發的章程示范文本,結合實際制作。為規范和閱讀方便快捷,請按照范本的順序起草,不要打亂順序,條款不能減少。
6、辦公住所使用權證明
發起人自制:租賃的提交租賃合同,自有產權的提交產權證復印件,借用的提交借用證明并附借方的產權證明或使用權證明。
7、擬聯系的會員名冊
問題八:怎么申請創辦研究會?社會團體成立登記(審批類)以北京豐臺區為例子
----豐臺區民政局關于行政審批程序的規定
----審批項目名稱:社會團體成立登記(審批類)
----審批項目編號:FTXSAMZ002-1-2002
----審批項目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以下簡稱《社團條例》)
----審批收費依據:本審批項目不收費
----審批總時限:120個工作日
----審批程序:
----一、成立登記審批程序
----(一)受理條件: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法人條件,即:
----1、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于50個;
----2、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5、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有三萬元以上的活動資金;
----6、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不具備上述條件中的任何一條,均不能申請成立社會團體。(依據《社團條例》第三章第十條)
----(二)受理程序:
----1、籌備階段審批:
----(1)需提交的材料
----①籌備申請書
----②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籌備的文件;
----③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④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⑤章程草案;(依據《社團條例》第三章第十一條。
----(2)受理
----豐臺區民政局自收到社會團體申請籌備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做出批準籌備或者不批準籌備的決定。(依據《社團條例》第三章第十二條)
----(3)告知:
----區民政局自收到《社團條例》第十一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籌備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發起人;不批準的要向發起人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關權力和投訴渠道,發起人對民政局的決定不服的,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復議。(依據《社團條例》第三章第十二條)
----(4)審批環節:
----受理:由民管辦工作人員先行受理、并簽署經辦意見;
----初審:由民管辦主任進行初步審核,并簽署意見;
----審核:由民管辦主管局長再次審核,并簽署意見;
----審定:由民政局局長最后審定,并簽署意見。
----(5)審批時間:60個工作日
----2、成立階段審批:
----(1)成立申請的條件
----①自豐臺區民政局批準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備工作;
----②完成籌備期間的各項任務,即: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向豐臺區民政局申請成立登記;
----③籌備期間沒有以獨立的社會團體名義對外開展活動。(依據《社團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條)
----(2)需提交的材料
----①成立登記申請書;
----②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社會團體章程;
----③業務主管單位同意成立登記的文件;
----④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組成名單;
----⑤其他應提交的文件。(依據《社團條例》第三章第十六、十七條)。
----(3)受理:
----自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申請成立登記的各種有效材料之日起,豐臺區民政局在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于符合要求準予登記的,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對于不準予登記的,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依據《社團條例》第三章第十六條)。
----(4)告知:
----區民政局應自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的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文件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沒有本條例第十三條所列情形,且籌備工作符合要......>>
問題九:如何創建一個協會?法律程序呢?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籌備和登記。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九條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第十條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于50個;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準,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第十一條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備申請書;
(二)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條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十一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籌備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名稱、住所;
(二)宗旨、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
(三)會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四)民主的組織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
(五)負責人的條件和產生、罷免的程序;
(六)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終止程序和終止后資產的處理;
(九)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協會如何注冊?
成立協會絕對不是簡單的事情比成立公司要難得多的多,協會屬于社會團體,要到民政局辦理登記,登記手續要分兩次辦,第一次叫籌設登記,第二次叫成立登記,中間還要開幾次會員大會什么的,具體程序如下:
根據(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250號發布)規定: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于50個;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準,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備申請書;
(二)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章程草案。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十一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籌備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管理機關不予批準籌備:
(一)有根據證明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的宗旨、業務范圍不符合本條例第四條的規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范圍相同或者相似的社會團體,沒有必要成立的;
(三)發起人、擬任負責人正在或者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在申請籌備時弄虛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
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社會團體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名稱、住所;
(二)宗旨、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
(三)會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四)民主的組織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
(五)負責人的條件和產生、罷免的程序;
(六)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終止程序和終止后資產的處理;
(九)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弗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的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文件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沒有本條例第十三條所列情形,且籌備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內容完備的社會團體,準予登記,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登記事項包括:
(一)名稱;
(二)住所;
(三)宗旨、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動資金;
(六)業務主管單位。
對不予登記的,應當將不予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如何申辦行業協會
一、籌備階段
行業協會申請籌備成立所需材料
1、籌備申請書(附加發起單位公章,至少八家發起單位)
2、章程草案(按安徽省行業協會章程范本——《行業協會章程示范文件》制定)
3、住所證明
4、擬會員名單(單位會員50家以上,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5、發起單位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需有法人資格),近兩年生產總值及納稅記錄(即12、13年單位財務報表)
6、擬任負責人基本情況及身份證復印件(擬任秘書長、副會長、會長)
7、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一式兩份)
備注:1、發起單位:需提供以上第5和第6條中的資料;需在“籌備申請書”后蓋公章;
在“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中簽名;
2、域名確定后發起單位不能再作變更。
二、成立階段
成立行業協會,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冊登記,并在籌備大會結束后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成立申請書(以行業協會籌備組提交)。
2、籌備大會通過的協會章程。
3、驗資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3萬以上的資金驗資報告)。
4、辦公場所使用權證明。
5、籌備大會的會議記錄。
6、會員、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名冊一份;
7、《社會團體法人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8、《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一式兩份);
9、《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一式兩份);
10、《社會團體章程核準表》(一式兩份);
11、《社會團體日常辦事機構備案表》(一式兩份);
12、其它相關材料。
如何注冊協會
一、籌備階段
行業協會申請籌備成立所需材料
1、籌備申請書(附加發起單位公章,至少八家發起單位)
2、章程草案(按安徽省行業協會章程范本——《行業協會章程示范文件》制定)
3、住所證明
4、擬會員名單(單位會員50家以上,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5、發起單位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需有法人資格),近兩年生產總值及納稅記錄(即12、13年單位財務報表)
6、擬任負責人基本情況及身份證復印件(擬任秘書長、副會長、會長)
7、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一式兩份)
備注:1、發起單位:需提供以上第5和第6條中的資料;需在“籌備申請書”后蓋公章;
在“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中簽名;
2、域名確定后發起單位不能再作變更。
二、成立階段
成立行業協會,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冊登記,并在籌備大會結束后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成立申請書(以行業協會籌備組提交)。
2、籌備大會通過的協會章程。
3、驗資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3萬以上的資金驗資報告)。
4、辦公場所使用權證明。
5、籌備大會的會議記錄。
6、會員、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名冊一份;
7、《社會團體法人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8、《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一式兩份);
9、《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一式兩份);
10、《社會團體章程核準表》(一式兩份);
11、《社會團體日常辦事機構備案表》(一式兩份);
12、其它相關材料。
現在如何注冊協會學會?
需要找一家***部門作為主管單位,主管單位批準后再走民政局的程序。
核名,不能雷同注冊,然后驗資報告,50個以上的會員,辦公場地證明等。
批準后只算籌備,時間6個月即可。
我想辦理一個行業協會,如何辦理?
辦省級行業協會到省工商局聯系,要提交的材料較多,他們會詳細告訴你;費用約2000--40供0元;辦理時間1-3個月.申辦人應具備一定資質,如職稱,但現在規定不能是公務員身份.同時,還應有若干個單位愿意參加發起成立.
如何向民政局申請創辦協會?
不為求賞,愿意幫忙!
樓主所說的“申請創辦協會”,實際上就是所謂的“社會團體登記”。創辦協會——需要向當地***(一般是地級市***)的民政局所屬的“民間組織管理局”(民政局的二級局、副局單位)申報登記。
樓主可以查詢國家民政部所屬的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官方網站,了解具體操辦程序。也可以查詢樓主所在地民政局的官方網站,都有“辦事指南”欄目,說明具體申辦操作手續,還可以直接下載相關的格式文件范本。
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官方網站:
chinanpo.gov/...catid=
申辦社會團體登記的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社會團體成立登記
1、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的條件
中國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請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數量不限,但國家機關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不宜作為發起人,也不能成為會員,具體條件包括:
(1)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總數不少于50個;
(2)有規范的名稱、章程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5)有規定最低限額的活動資金(全國性社會團體不低于10萬元);
(6)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社會團體名稱的要求
(1)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
(2)全國性社會團體名稱可以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學術類社會團體一般不冠以上述字樣,跨行政區域社會團體和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使用上述字樣;
(3)社會團體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3、申請成立社會團體的程序
成立社會團體法人,須經過申請籌備和申請成立兩個階段,具體程序如下:
(1)發起人向業務主管單位提交籌備成立申請文件;
(2)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發起人向民政部門提交籌備成立申請文件;
(3)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籌備的,向發起人發籌備成立批覆;
(4)發起人在6個月的籌備期內,開展籌備活動,召開成立大會;
(5)發起人向業務主管單位提交成立登記申請文件;
(6)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發起人向民政部門提交成立登記申請文件;
(7)民政部門審查同意的,向發起人發成立登記批覆;
(8)社會團體在民政部門領取證書、刻制印章后,到組織機關代碼管理部門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到銀行開立銀行賬戶、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并報民政部門備案。
4、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的范圍
社會團體按照其擬定的業務范圍確定其業務主管單位,全國性社會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為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國務院授權的組織。(詳見《民政部關于重新確認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的通知》民發[2004]41號、《民政部關于國務院授權中國法學會作為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的通知》民發[2007]43號)。
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能應能涵蓋所屬社會團體的業務范圍,并能夠對主管的社會團體進行業務指導。
社會團體業務范圍涉及多家單位的,應當征求其他相關單位的意見。
5、申請成立全國性社會團體需要提交的材料
......
珠海如何注冊協會?
成立協會絕對不是簡單的事情比成立公司要難得多的多,協會屬于社會團體,要到民政局辦理登記,登記手續要分兩次辦,第一次叫籌設登記,第二次叫成立登記,中間還要開幾次會員大會什么的,具體程序如下:
一、籌備階段
行業協會申請籌備成立所需材料
1、籌備申請書(附加發起單位公章,至少八家發起單位)
2、章程草案(按安徽省行業協會章程范本——《行業協會章程示范文件》制定)
3、住所證明
4、擬會員名單(單位會員50家以上,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5、發起單位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需有法人資格),近兩年生產總值及納稅記錄(即12、13年單位財務報表)
6、擬任負責人基本情況及身份證復印件(擬任秘書長、副會長、會長)
7、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一式兩份)
備注:1、發起單位:需提供以上第5和第6條中的資料;需在“籌備申請書”后蓋公章;
在“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中簽名;
2、域名確定后發起單位不能再作變更。
二、成立階段
成立行業協會,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冊登記,并在籌備大會結束后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成立申請書(以行業協會籌備組提交)。
2、籌備大會通過的協會章程。
3、驗資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3萬以上的資金驗資報告)。
4、辦公場所使用權證明。
5、籌備大會的會議記錄。
6、會員、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名冊一份;
7、《社會團體法人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8、《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一式兩份);
9、《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一式兩份);
10、《社會團體章程核準表》(一式兩份);
11、《社會團體日常辦事機構備案表》(一式兩份);
12、其它相關材料。
三、注冊辦理流程
1.準備好上面說的資料自己拿去當時工商局辦理
2.找當地的代理商辦理
如何申請創立協會?
1、由發起單位或發起人提出籌備申請,并填寫籌備登記表。
2、民政部門審查同意,覆函發起單位或發起人準予成立籌備組。
(籌備組可從事下列籌建活動:1)起草章程;2)醞釀社團理事會人選;3)聯系和吸收會員;4)落實社團經費來源及辦事機構地址;籌備期間不得從事實質性的社團活動)。
3、籌備組完成籌建工作后,向民政部門提出成立申請,同時提交社團章程、業務主管部門資格審查文件、理事會成員名單、會員名單、辦公場所證明、注冊資金驗資報告、籌備活動報告。
4、填寫《社會團體登記申請表》、負責人登記表。
5、民政部門收到籌備組交來的《社會團體登記申請表》、負責人登記表后受理審查,如同意,發給同意成立的批覆。
6、社團召開成立大會。
7、民政部門出具介紹信制社團印章,并將印章和帳號向本機關備案。
8、本機關對核準成立的社會團體頒發社團登記證,對法人社團在報刊上公告。
如何注冊混凝土行業協會
去所在地民政局辦理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250號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公民的結社自由,維護社會團體的合法權益,加強對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愿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可以作為單位會員加入社會團體。
第三條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登記。
社會團體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下列團體不屬于本條例規定登記的范圍:
(一)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人民團體;
(二)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定,并經國務院批準免于登記的團體;
(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經本單位批準成立、在本單位內部活動的團體。
第四條社會團體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
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第五條國家保護社會團體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開展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條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民政部門是本級人民***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以下簡稱登記管理機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有關部門、國務院或者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授權的組織,是有關行業、學科或者業務范圍內社會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以下簡稱業務主管單位)。
法律、行政法規對社會團體的監督管理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管轄
第七條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由國務院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由所在地人民***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由所跨行政區域的共同上一級人民***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
第八條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與其管轄的社會團體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會團體住所地的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負責委托范圍內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成立登記
第九條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第十條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于50個;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準,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第十一條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備申請書;
(二)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發起人和擬任......
怎么在香港注冊協會?
注冊香港協會、促進會、研究院、學會等有以下兩種方式:
1、取別名形式:注冊一家新的香港有限公司或已有的香港有限公司,同時給自己的香港公司取個協會結尾的名字做為別名??梢杂孟愀蹍f會、促進會、中心、香港聯合會、研究院、國際協會、香港商會、國際商會、香港基金會、國際基金會等字號結尾的比如XX教育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掛個XX教育協會。
2、掛分行形式:注冊一家新的香港有限公司或已有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有限公司名下注冊分行,分行的名字可以以國際協會、國際基金會、香港聯合會、香港商會、國際商會、香港基金會、香港研究院、香港協會、促進會等字號結尾。比如XX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旗下開個分行XX協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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