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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的政府采購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依照本法規定的權限制定。
本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
本法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
本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第三條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四條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撓和限制供應商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
第六條政府采購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七條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采購的范圍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確定。
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國務院確定并公布;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
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實行集中采購。
第八條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確定并公布;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
第九條政府采購應當有助于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包括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
第十條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
(二)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前款所稱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界定,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政府采購的信息應當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但涉及商業秘密的除外。
第十二條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必須回避。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其回避。
前款所稱相關人員,包括招標采購中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競爭性談判采購中談判小組的組成人員,詢價采購中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等。
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與政府采購活動有關的監督管理職責。
第二章政府采購當事人
第十四條政府采購當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各類主體,包括采購人、供應商和采購代理機構等。
第十五條采購人是指依法進行政府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
第十六條集中采購機構為采購代理機構。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級政府采購項目組織集中采購的需要設立集中采購機構。
集中采購機構是非營利事業法人,根據采購人的委托辦理采購事宜。
第十七條集中采購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八條采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代理采購。
納入集中采購目錄屬于通用的政府采購項目的,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屬于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應當實行部門集中采購;屬于本單位有特殊要求的項目,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自行采購。
第十九條采購人可以委托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資格的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政府采購事宜。
采購人有權自行選擇采購代理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采購人指定采購代理機構。
第二十條采購人依法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采購事宜的,應當由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議,依法確定委托代理的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第二十三條采購人可以要求參加政府采購的供應商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根據本法規定的供應商條件和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定要求,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
第二十四條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
以聯合體形式進行政府采購的,參加聯合體的供應商均應當具備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應當向采購人提交聯合協議,載明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義務。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政府采購當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應商參與競爭。
供應商不得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競爭性談判小組的組成人員、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或者成交。
采購代理機構不得以向采購人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非法利益。
第三章政府采購方式
第二十六條政府采購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開招標;
(二)邀請招標;
(三)競爭性談判;
(四)單一來源采購;
(五)詢價;
(六)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第二十七條采購人采購貨物或者服務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其具體數額標準,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
第二十八條采購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第二十九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第三十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一)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三)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第三十二條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第四章政府采購程序
第三十三條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部門在編制下一財政年度部門預算時,應當將該財政年度政府采購的項目及資金預算列出,報本級財政部門匯總。部門預算的審批,按預算管理權限和程序進行。
第三十四條貨物或者服務項目采取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采購人應當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通過隨機方式選擇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
第三十五條貨物和服務項目實行招標方式采購的,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十六條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一)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廢標后,采購人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
第三十七條廢標后,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應當重新組織招標;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購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第三十八條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應當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三)確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并向其提供談判文件。
(四)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第三十九條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采購人與供應商應當遵循本法規定的原則,在保證采購項目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進行采購。
第四十條采取詢價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詢價小組應當對采購項目的價格構成和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作出規定。
(二)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
(三)詢價。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四)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人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被詢價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第四十一條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書上簽字,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政府采購項目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應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采購活動記錄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采購項目類別、名稱;
(二)采購項目預算、資金構成和合同價格;
(三)采購方式,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載明原因;
(四)邀請和選擇供應商的條件及原因;
(五)評標標準及確定中標人的原因;
(六)廢標的原因;
(七)采用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相應記載。
第五章政府采購合同
第四十三條政府采購合同適用合同法。采購人和供應商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以合同方式約定。
采購人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表其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由采購代理機構以采購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應當提交采購人的授權委托書,作為合同附件。
第四十四條政府采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四十五條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政府采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
第四十六條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八條經采購人同意,中標、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政府采購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五十條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章質疑與投訴
第五十一條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提出詢問,采購人應當及時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第五十二條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
第五十三條采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第五十四條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或者質疑,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就采購人委托授權范圍內的事項作出答復。
第五十五條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投訴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
第五十七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采購人暫停采購活動,但暫停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
第五十八條投訴人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投訴處理決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逾期未作處理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章監督檢查
第五十九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及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
(二)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
(三)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
第六十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設置集中采購機構,不得參與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采購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第六十一條集中采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并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經辦采購的人員與負責采購合同審核、驗收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
第六十二條集中采購機構的采購人員應當具有相關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符合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專業崗位任職要求。
集中采購機構對其工作人員應當加強教育和培訓;對采購人員的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定期進行考核。采購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任職。
第六十三條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標準應當公開。
采用本法規定的采購方式的,采購人在采購活動完成后,應當將采購結果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條采購人必須按照本法規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進行采購。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本法規定,要求采購人或者采購工作人員向其指定的供應商進行采購。
第六十五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進行檢查,政府采購當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第六十六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集中采購機構的采購價格、節約資金效果、服務質量、信譽狀況、有無違法行為等事項進行考核,并定期如實公布考核結果。
第六十七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政府采購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其職責分工,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
第六十八條審計機關應當對政府采購進行審計監督。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政府采購各當事人有關政府采購活動,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六十九條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第七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權控告和檢舉,有關部門、機關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及時處理。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七十一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一)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
(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三)委托不具備政府采購業務代理資格的機構辦理采購事務的;
(四)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五)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六)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的;
(七)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七十二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與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二)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四)開標前泄露標底的。
第七十三條有前兩條違法行為之一影響中標、成交結果或者可能影響中標、成交結果的,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未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的,終止采購活動;
(二)中標、成交供應商已經確定但采購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銷合同,從合格的中標、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
(三)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的,給采購人、供應商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四條采購人對應當實行集中采購的政府采購項目,不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實行集中采購的,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預算向其支付資金,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依法給予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分。
第七十五條采購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標準和采購結果的,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六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的,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三)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四)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五)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六)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供應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成交無效。
第七十八條采購代理機構在代理政府采購業務中有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以罰款,可以依法取消其進行相關業務的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九條政府采購當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七條違法行為之一,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并應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第八十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檢查中違反本法規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對供應商的投訴逾期未作處理的,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第八十二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對集中采購機構業績的考核,有虛假陳述,隱瞞真實情況的,或者不作定期考核和公布考核結果的,應當及時糾正,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其負責人進行通報,并對直接負責的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集中采購機構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考核中,虛報業績,隱瞞真實情況的,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通報;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代理采購的資格。
第八十三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阻撓和限制供應商進入本地區或者本行業政府采購市場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該單位、個人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單位責任人或者個人處分。
第九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使用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進行的政府采購,貸款方、資金提供方與中方達成的協議對采購的具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但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十五條對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采購和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法。
第八十六條軍事采購法規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八十七條本法實施的具體步驟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八十八條本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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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是人類社會的一種社交、公關、政治、意見交流、訊息傳播及溝通的活動,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會議管理規定,希望對你有用!
會議管理規定
1.目的
為了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提高會議效率及質量。
2.適用范圍
2.1適用于我學院整體及各部門內部例行、臨時的正式會議。
2.2例會包括:
2.2.1行政工作會議:院長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等定期召開的會議。
2.2.2黨的工作會議:黨委會議、黨組織生活會、三會一課。
2.3臨時會議包括:董事會會議、學院大會、系統會議(系、部、中心、處、室等)綜合會議、組織動員會和其他臨時會議。
3.管理職責
3.1學院辦公室(以下簡稱院辦)負責本規定的起草、修改和執行;
3.2各系、部、中心、處、室等部門(以下簡稱各部)負責按本規定召開本部門例會。
3.3臨時會議由會議召集人負責組織和管理。
4.管理規程
4.1會議要求
4.1.1臨時會議,組織者需確定會議時間、地點、會議主題、主要內容、注意事項及要求、參會人員、必備材料,準備會場(包括標牌、臺簽、音響、話筒、花籃、飲用水等),并提前24小時下達會議通知或者會議邀請函。
4.1.2應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缺席,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需向會議負責人請假。
4.1.3會議內容除應傳達和公布事項外,與會者不能泄露會議發言討論情況和涉及學院經營管理教學等機密的內容,違者以違反學院《保密規定》處理。
4.1.4黨的工作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通常情況下按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執行。原則問題有重大分歧,緩做決定,請示上級,充分討論再做決定。
4.1.5行政工作會議及其他需公告會議決議的,由院辦制作會議紀要,院長審核后發各部。系統會議(直屬各部綜合會議)是否需要制作會議紀要由系統負責人決定并指派專人制作,在系統、部門內部下發,如需在學院范圍內下發,須經院長審核同意,由院辦下發。學院會議紀要必須存檔。
4.2董事會會議
4.2.1董事會會議研討、制定學院發展戰略,以及對學院經營活動中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會議內容包括:
①決定學院的經營計劃及投資方案;
②制定學院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③制定學院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④擬訂學院的合并、分立、變更學院形式、解散方案;
⑤聘任或解聘學院高層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
⑥其他事項。
4.2.2參加會議人員:全體董事,列席人員由董事長確定。由董事長召集及主持會議。
4.2.3院辦主管負責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董事在會議紀要上簽字。會議形成的決議交學院院長依學院制度或工作程序安排實施。
4.3例會
行政工作會議——院長辦公會議
4.3.1院長辦公會議是研究處理行政日常工作的會議,主要任務是對全院教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決策。處室、部門有需要提請院長辦公會議研究的問題,要寫出書面報告或意見,提前送交院辦,院辦匯總報告院長同意后,列入會議議題。
4.3.2參會人員:相關部門負責人(由院長指定)。
4.3.3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一周召開一次
4.3.4會議議題范圍:
①研究學院發展規劃,研究重要規章制度的建立、修訂和廢止。
②匯報總結近期工作,督促、檢查會議決議和規章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研究下階段工作計劃安排。
③研究決定教學、行政、后勤、學生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革的重大措施。
④研究經費支出等事項。
⑤決定機構、人員變動、教職工獎懲和學生紀律處分。
⑥研究解決學院其它交重要的日常工作。
4.3.5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公外出可委托一名副院長代理主持會議。
4.3.6會議由院辦提前通知,并由院辦負責組織、記錄。重大問題應編發會議記要。
4.4行政工作會議——中層干部會議
4.4.1中層干部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上級及學院黨委有關文件、會議精神,總結、匯報、交流、部署學院階段性工作,布臵臨時性工作任務。
4.4.2參會人員:各部負責人(全體中層以上干部)。
4.4.3會議召開時間: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工作需要可臨時確定召開。
4.4.4中層干部會議由書記或院長主持
4.4.5會議由院辦負責組織、記錄。
4.4.6會議由院辦提前通知,重大問題應編發會議記要。
4.5行政工作會議——群團工作
4.5.1學院團委、學生會等群團組織,按照各自的章程和上級組織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工作實際,制定會議制度。其中,召開代表大會,須經學院黨委和上級組織批準。
4.6行政工作會議——系、部、中心、處、室等各部門例會
4.6.1基本內容為貫徹學院決議、及時處理本部門工作問題。具體包括:①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及對本部門工作的要求。
②本部門人員匯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部門負責人對上周工作進行總結
點評。
③部門負責人安排本周工作,部門人員提出本周工作計劃。
④其它需通報、布臵的事項。
4.6.2參會人員:各部本部全體人員。
4.6.3會議召開時間:每周定期召開一次。
4.6.4會議由各部門負責人召集和主持。
4.6.5會議記錄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
4.7.學校黨政聯席會議
4.7.1會議的主要任務和研究內容
(一)、貫徹中央、國家教育部及省、市的重要決定和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研究討論學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大措施和實施步驟。
(二)、黨、政溝通工作情況,協調工作,交流重要信息,匯報近期重要工作完成情況。
(三)、討論研究需要黨委和行政共同決定的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四)、研究處理院長辦公會等其它會議所不便進行或不能充分討論的問題,以及黨政日常工作中不宜由領導成員個人決定的問題。
(五)、討論決定需要黨政共同商議報上級審批的有關重要請示、報告。
(六)、討論決定關系到學院建設和發展的重大事項。
(七)、聽取有關部門重要工作的匯報和請示。
(八)、研究安排近期黨政重要工作。
(九)、討論決定內部組織機構的設臵和內部組織機構的負責人的人選。
(十)、審定財務、基建計劃、重大項目的經費開支,自籌資金的使用和分配辦法。
(十一)、研究討論需要由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4.7.2議題的確定、會議的組成和召開
(一)、黨政聯席會議由院長、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副院長組成。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和院長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根據需要也可吸收與討論議題相關的部門負責人列席。
(二)、黨政聯席會議由黨委書記或院長召集并主持。每月召開一次黨政聯席會,遇有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
(三)、需要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問題,由黨政主管領導向主持人提出,經黨委書記、院長商議確定后,列為正式議題;各部門擬提交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有關事宜,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送到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辦公室應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有關部門。
(四)、辦公室負責會務工作并作會議記錄。根據需要制發會議紀要。經辦公室主任審定后,交領導班子會簽,由主持會議的黨委書記或校長簽發。
4.7.3議事規則和要求
(一)學校黨委和行政堅持以民主集中制為根本原則的集體領導制度。黨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由集體討論;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黨政聯席會議時,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可臨機處臵,事后及時向聯席會議報告。
(二)要正確處理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關系,既要堅持重大問題由集體討論決定,又要認真實行個人分工負責制。黨政領導成員對自己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負責,積極、主動、創造性地工作。一般工作由主管領導負責處理,重要事項聽取黨政主要領導意見后再處理,如有必要即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或相應會議討論決定。
(三)對于需要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問題,主管領導要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明確、具體的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應在會前征求教職工代表大會等方面的意見;業務性強的重要事項,應事前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做出評估。
(四)決定學院黨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黨政主要領導要在認真調研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充分醞釀,努力在認識上達到一致,再由集體討論決定。
(五)黨政聯席會議決定重要問題,應該經過認真討論,充分發表意見,對復雜情況和問題要反復比較鑒別。要注意聽取分管領導的意見。在此基礎上,決策時一般應以黨政主要領導的意見為準。如發生重大分歧,可暫緩做出決議,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黨政主要領導的意見執行。
4.7.4決策實施的要求
(一)學院黨政領導必須維護和執行黨政聯席會議的決策,不得在言論和行動上
與之相悖。黨政聯席會議決定重大事項,要明確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和部門應積極配合,通力協作,確保落到實處。
(二)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的重大決策一經做出,要保持相對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不能隨意做出變更。確需對決策進行重大調整或變更時,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由黨政聯席會議決定。
(三)對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決策的實施,辦公室要跟蹤調查,反饋信息,加強督促檢查。各部處(系)必須結合實際,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堅決貫徹執行,確保落到實處。
4.8黨的工作會議——黨委會議
4.8.1黨委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研究學院黨的建設、辦學指導思想方針和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德育建設;研究制定黨委工作計劃和總結;研究學院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和發展黨員以及黨員隊伍建設工作;紀檢、工會、共青團、婦女、學生會等黨群工作;需要黨委會討論決定的其他事項。
4.8.2參會人員:黨委全體成員
4.8.3會議召開時間:黨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4.8.4會議形式:①重大問題決策會
②常規工作安排會
③上級文件及會議精神傳達貫徹會
④專題分析研究會和形勢動態分析會
⑤中心組學習會
⑥民主生活會
⑦組織生活會
4.8.5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特殊情況也可由黨委書記委托其他負責人主持。
4.8.6會議由學院黨委辦公室負責組織、記錄。
4.9黨的工作會議——黨組織生活會
4.9.1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要認真參加黨組織的生活會,自覺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組織不允許有特殊黨員的存在。
4.9.2黨員活動時間——一般為每周一下午,活動的主要內容是組織學習政治理論和時事政策,傳達上級會議的文件精神。
4.9.3黨組織生活會——每月召開一次,由黨支部書記或黨小組長主持。主要內容:聽取黨員思想工作匯報;檢查黨員學習、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
政策情況;檢查黨員完成工作、學習任務情況;督促黨員在各項工作中充分發揮模范作用,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增強黨性。
4.9.4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由黨委書記主持。主要內容: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決定、決議在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檢查領導班子堅持民主集中制情況;檢查領導干部艱苦奮斗、清正廉潔、遵紀守法情況;檢查領導干部堅持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的情況;通過開展批評和和自我批評;解決領導班子成員在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中出現的問題。
4.10黨的工作會議——三會一課
4.10.1“三會一課”指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和黨課。
4.10.2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黨員參加。支部召開黨員大會要提前做好充分準備。會議要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對所要做出決定的議題開展充分討論,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議。
4.10.3支部委員會——黨支部的領導班子,負責領導和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員要堅持參加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還要參加支部委員會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從嚴要求,以身作則,做黨員的表率。
4.10.4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兩次或每周召開一次,黨小組是黨支部的組成部分,是黨支部領導下對黨員進行管理的一種組織形式。黨小組要圍繞當前形勢任務的要求和黨員隊伍的實際狀況開展活動并及時將活動情況向黨支部匯報。
4.10.5黨課——黨支部一般情況下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黨課。黨課是黨組織生活的重要形式,是黨支部進行黨員教育的最經常、最基本的形式。黨支部要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和學院黨校培訓的內容,聯系本支部黨員的思想實際,制定切合實際的教育計劃、突出黨課特點、嚴格組織考核,確保黨課能高質量、高水平、高效率地落實。
4.11督察現場管理例會
4.11.1基本內容為對本月現場(教學、行政、經營管理等)工作進行總結,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討論并得出解決辦法;對教職員工、學生管理問題等違紀率、服務質量、教學質量、職容風紀等方面的問題進行統計、對比和分析;對本月服務、教學、管理等投訴情況學生違紀情況進行總結,尤其教學及服務質量的投訴;對后勤各部反饋意見進行匯總并提出改善措施。
4.11.2參會人員:各教學、行政、各職能部門代表。
4.11.3會議召開時間:每月定期召開一次。
4.11.4會議由督察部門提前通知,并由督察部門負責組織、記錄。重大問題應編發會議記要。
5.臨時會議
5.1系統會議
由相關系統負責人召集召開,就專業問題研究解決。包括財務系統會議、行政系統會議、教學系統會議等相關專業綜合會議。
5.2各部部門會議
由部門負責人臨時召集本部門人員召開,解決部門問題,安排部門工作。
5.3其他臨時會議
其他臨時會議應為由必要工作具體事項召開,由該事項的具體負責人在得到召集范圍內最高領導批準后負責召集。凡跨部門會議,根據會議內容定義為系統會議或相關專業會議等綜合會議。
6.會議室管理
6.1學院會議室統一由學院辦公室負責管理,為防止部門臨時會議與學院會議發生沖突,各部門要使用須提前申請,由各部門負責會議工作的人員或者內勤人員經部門負責人核準,報學院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使用。
6.1.1會議人數在20人以下的(不包括20人),需提前一天向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20人以上不滿50人的(不包括50人),需提前二天向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50人以上的,需提前三天向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提出申請需使用專用的會議室申請表。(見附表)
6.1.2前條中規定的提前一天、提前二天、提前三天等,不包括公休日和節假日。
6.2使用學院會議室的申請批準后,會議組織者應在學院辦公室對會議室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包括:日期時間、具體會議室、部門等情況并簽字。
6.4使用會議室應當愛護和保護,造成損害的應當照價賠償。
6.5學院各部門處室的會議室的使用和管理由本部門負責人指派專人負責。
7.會議紀律
7.1安全保密紀律
7.1.1提高警惕,嚴守機密。會議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得轉借、遺失。需收回的文件應按規定及時交回。
7.1.2開會時間一概不許會客
7.2簽到、請假紀律
7.2.1所有會議均實行簽到制度。全體會議采用集體簽到辦法,由各處(室)、系(部)負責人在參會人員進入會場前分別統計好實到人數和因病、因事請假的人數,進會場時將填寫好的簽到表交大會簽到處;
7.2.2中小型會議實行個人簽到。
7.2.3會議期間參會人員一般不得外出。如確需外出,須向主持人請假。
8.會場紀律
8.1準時入場,按指定位臵入座。大會開始后,不隨意走動,不喧嘩,保持會場良好秩序。
8.2愛護場內設施,注意清潔衛生。場內不準吸煙,吃各種食品、不要隨地吐痰和亂扔臟物。
8.3遇有特殊情況,要保持秩序,聽從大會統一指揮。
8.4與會人員應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有事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請假;有事離開會場需向會議組織者請假。違反者,按照人事考勤制度進行處罰。
8.5如因特殊情況遲入會場,應到遲到席入座,保持會場秩序。
8.6參會人員應將手機調至振動檔,在會議室內勿接聽電話。或者在會議期間應關閉各種通訊工具,保持會場安靜,不做與會議主題不相關的事。
9.會議文件及會議檔案
9.1全院性正式會議的會議文件由主辦單位準備。會議結束后,應及時將完整的會議文件一套移交檔案室歸檔。
9.2一般工作會議應由主要職能部門負責會議記錄和紀要整理,會議紀要經主管院長簽發后公布執行或發至相關部門備忘存查。
9.3會議文件形成秘密文件的,按照秘密文件規定處理。
10.檢查監督
10.1學院辦公室、人事處等相關部門將對會議紀律執行情況,包括會議出勤、請假制度履行情況、會議的氣氛和效果及會風會紀情況定期在全院范圍內通報。
10.2各單位領導要重視會議紀律的執行情況,率先垂范,促進良好會風的形成和良好作風的培養。
10.3各部門召開會議的情況和落實會議內容的情況與各部門及個人年終評比考核掛鉤。并最終影響工資的發放。
公司SOP會議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更快地發現經營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通過建立和衷共濟的議事規則程序以及信息對稱民主決策機制,旨在實現快速響應、高效解決各種問題的管理局面。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SOP會議的定義,包含以下三個層次的內容:
(一) Symposium Operating Problem:即討論運營中各種問題的會議,這些問題是指:公司的戰略目標、產品資源目標、經營目標、信息化目標、人力資源目標、項目目標、制度化目標、企業文化目標等與現狀之間的差異,通過會議進行分析和決策。
(二) Sales and Operations Plan:即銷售和運營計劃,該項內容即經營分析會,重點是:檢查各項銷售和運營目標的達成情況,并分析原因,布置和安排下一步重點工作。
(三)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即標準運營程序,該項內容在制造企業普遍運用,其核心是檢查公司各項流程的執行情況,而我公司以物流為載體,提供客戶較多的附加產品(拉回送檢胎、返回不予理賠的送檢胎、返利辦理、三包換胎、承運禮品、贈胎/鋼圈等),為保證這些廣義的產品及時到位,所涉及的流程至關重要,因此,也應定期召開會議,檢查流程本身及流程執行情況,并分析原因,布置和安排下一步重點工作。
第三條參會人員,包括以下三個層面:
(一)決策層成員(共4人):總裁、總裁助理、常務副總、副總;
(二)會成員(共8人):總裁、總裁助理、常務副總、副總、內行行長、財務部負責人、市場部負責人、物流公司董事長;
(三)擴大會成員:包括,決策層成員、會成員、事業部總經理(含子公司負責人);
(四)部門/模塊負責人:包括,客服主管、訂單主管、產品資源部經理、質檢科長、物流公司經理、人力資源主管、資金主管、客戶往來主管、廠家往來主管、內部往來主管。
第四條經營分析會(M-SOP),(市場層面),定于每月1日(遇星期日推遲1天)下午2:30~6:30,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在總公司大會議室,由擴大會成員全部參加,
第五條周例會(I-SOP),(內部運營層面),定于每周6下午4:30~6:00(若時間與經營分析會重疊,則取消此會議),在公司大會議室召開,由會成員+部門/模塊負責人參加,會議流程見下表:
第六條總裁決策會(H-SOP),(高層決策層面),不定期舉辦,會議地點具體通知,由決策層成員參加,根據會議內容,通知會中的其他成員參加會議。涉及內容及參會流程,
第七條 M-SOP會議和I-SOP會議的一般紀律要求:
(一)在會前一天,由管理部發布通知;
(二)管理部應負責做好會場的準備工作;
(三)各參會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達會場,遲到者,現場樂捐20元/次;
(四)參加會議前,各模塊負責人應充分準備相關資料,提交管理部備案;
(五)會場中不允許接聽電話(手機應置于震動),不允許中途退場;
(六)如需討論,不能偏離主題,講求效率。
第八條 H-SOP會議的議事程序
(一)各模塊負責人,應提前制訂相關方案,會同副總協商確定會議時間,在沒有具體方案的情況下,在會議上不做深入討論;
(二)一人一票進行表決,少數服從多數,總裁享有否決權,涉及當事人的,采用當事人回避制度。
會議及會議紀要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會議管理,為會議的后續工作的執行、追蹤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部門內部會議(包括部門例會)跨部門會議(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參加)公司會議(公司全體參加)
三、會議紀要的定義:
對工作會議中的主要內容尤其是重大事項、會議結果、相關的解決辦法和行動計劃進行概括記錄。
四、會議編號:
內部會議(包含部門例會):部門簡寫加日期,如采購部為PU20110426-----(各部門編號:人力HR,采購PU,財務FI,業務SA,質量QA,物流LI)
跨部門會議:TEAM加日期,如TEAM20110425公司會議:JB加日期,如JB20110427
五、具體管理規定
1.會議紀要記錄要求:
1)所有會議均需做會議紀要,以方便相關信息的查詢和后續工作的追蹤、落實。
2)會議紀要需如實記錄,對內容進行概括、總結,分類別或分項目記錄
3)會議紀要中包含(但不僅限于)如下內容: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題,
會議討論或決定的重大事項、會議決定的行動計劃或改進措施。
2.會議紀要整理:
1)公司會議紀要由人力資源部指定專人進行整理
2)其他會議紀要由會議發起人指定專人進行整理。
3.會議紀要的發放及工作追蹤:
1)會議紀要整理人在會后第一時間將整理后的紀要內容與部門負責人進行確認后,根據工作需要發給所有會議相關人員。
2)原則上,會議紀要中涉及的行動計劃及重要工作的追蹤由會議發起人安排專人進行追蹤、落實,公司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追蹤、落實。
4.存檔、保管:
1)公司會議、跨部門會議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保管;
2)部門內部會議本部門負責人制定專人進行存檔保管;
六、會議紀律及注意事項:
1.會議出席人需嚴格遵守會議時間,禁止無故遲到、早退、中途離開。
2.因事不能到會者,應提前半小時向會議發起人請假。
3.會議期間如需緊急離席,需獲得會議發起人的同意后方可離開。
4.會議期間,請將手機關機或者設置為靜音、震動狀態,禁止會議期間在會議室內接聽電話。
5.會議期間,未經允許,不得交頭接耳、私下討論或竊竊私語。
關于會議紀要范文(通用10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我們都跟會議紀要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會議紀要是根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因此,撰寫會議紀要時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會議紀要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我整理的關于會議紀要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會議紀要篇1一、關于xxx新校區項目用地范圍內尚未搬遷的三戶被征收戶的征收問題
xxx新校區項目用地范圍內尚有三戶未接受征收搬遷,影響了項目建設進度。這三戶被征收戶的房屋情況較為復雜,涉及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土地征用遺留問題,戶主情緒行為過激,不易接觸,工作存在一定難度。為進一步推進該項目的建設,確保正常施工,會議確定采取以下三種途徑對上述三戶被征收戶的房屋及土地進行征收:一是進行民事訴訟。鑒于瓊山僑中已取得土地使用權,尚未搬遷的三戶所住房屋實屬侵權行為,xxx可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申請法院追究這三戶戶主在學校所有土地上侵權蓋房的行為。二是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程序進行征收。為爭取時間與征收費用,業主單位瓊xxx應盡快協調市教育局,向市政府申請將上述這三戶追加納入市保障性住房。三是從拆違角度進行征收由城管部門介入,府城鎮、住建局等部門協同配合,先對上述三戶的土地使用情況進行取證調查,查處其違建行為,為下步推動工作打下基礎。
二、關于成立征收工作領導小組的問題
為有效推動xxx新校區項目的征收工作,成立征收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組長xxx調研員;副組長xxx副區長;成員:府城鎮xxx、xxx,區住建局xxx,區司法局xxx,區城管執法局xxx,區教育局xxx,瓊山法院xxx波,區法制辦xxx。
三、關于明確責任及時間節點的問題。
會議要求各部門積極配合,把握好時間節點。瓊山僑中備齊有關訴訟材料,于一周內向法院申請執行;由鳳翔花園周邊路網業主單位區住建局委托拆遷公司作出征收補償方案;再由府城鎮派出一個現場工作組,入戶做好被征收戶的思想工作,同時盡快查清該宗地和三戶被征收戶的歷史情況,掌握充分證據,以便有利于開展下步工作。
會議紀要篇2為進一步規范人防行政審批工作,本著堅持依法行政,更好方便群眾辦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則,根據市行政服務中心的有關要求,結合人防辦的實際情況,朱冬生主任召集辦公室有關人員會議,專題就人防行政審批的相關工作進行了研究。現將會議情況紀要如下:
1、凡是法規政策和上級有明確規定和要求的人防行政審批事項全部授權行政中心人防行政服務處窗口辦理。除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具體情況許可要充分授權窗口辦理相關人防行政審批事項。
2、結建防空地下審批。由行政中心人防窗口接件后通知工程處按有關規定出具批復,在規定的時間內由人防窗口出件。
3、凡一次性交納易地建設費的建設項目由行政服務處窗口收件審核并直接出件。對金額較大、一次交納確有困難的建設項目,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有關要求,按照辦公室的規定可實行分期付款。由建設單位將報建材料交行政服務處窗口備案,由窗口通知報建單位到人防辦執法室具體洽談。執法室在核對面積和交費金額后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核,主管領導審批。由建設單位向辦公室作出分期付款書面承諾,爾后憑本辦關于交納人防易地建設費的批復和規劃局出具的人防易地建設費交費通知單以及分期付款承諾書到行政服務處窗口辦理首次交費手續,行政服務處窗口出件,窗口將報堪辦理情況告知執法室,執法室按建設單位分期付款承諾及時催交。
4、對續建人防工程或地面建筑與防空地下室同期開工的項目報建。行政服務處收件后,通知工程處、執法室(根據需要通知人防工程管理處)派人參加,共同進行現場勘察,由工程處提出處理意見,行政服務處和執法室會簽,報分管領導審核,主管領導審批后,行政服務處窗口出件。
5、防空地下室施工圖的技術性審查。從今年xx月xx日起,由建設單位將設計圖紙送交行政服務處窗口,行政服務處窗口接件并登記,爾后,向建設單位推薦或由建設單位自行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審圖機構組織審查,審查合格后由窗口出件。
會議紀要篇3x年xx月xx日下午,公司召開第一次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討論公司經濟合同管理、資金管理辦法、機關xx年3—5月份崗位工資發放等事宜。張XX總經理主持,公司領導,總經辦、黨群辦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參加。現將會議決定事項紀要如下:
一、關于公司經濟合同管理辦法
會議討論了總經辦提交的公司經濟合同管理辦法,認為實施船舶修理、物料配件和辦公用品采購對外經濟合同管理,有利于加強和規范企業管理。會議原則通過。會議要求,總經辦根據會議決定進一步修改完善,發文執行。
二、關于職工因私借款規定
會議認為,職工因私借款是傳統計劃經濟產物,不能作為文件規定。
但是,從關心員工考慮,在職工遇到突到性困難時,公司可以酌情借10000元內的應急款。計財處要制定內部操作程序,嚴格把關。人力資源處配合。借款者本人要作出還款計劃。
三、關于公司資金管理辦法
會議認為計財處提交的公司資金管理辦法有利于加強公司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障安全生產需要。會議原則通過,計財處修改完善后發文執行。
四、關于職工工資由銀行代發事宜
會議聽取了計財處提交的關于職工崗位工資和船員伙食費由銀行代發的匯報,會議認為銀行代發工資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既方便船舶和船員領取,又有利于規避存放大額現金的風險。但需要2個月左右的宣傳過度期,讓職工充分了解接受。會議要求計財處認真做好實施前的準備工作,人力資源處配合,計劃下半年實施。
五、關于公司機關11月份效益工資發放問題
會議聽取了人力資源處關于公司機關11月份崗位工資發放標準的建議。會議決定機關員工3—5月份崗位工資發放,對已經下文明確的干部執行新的崗位工資標準,沒有下文明確的干部暫維持不變。待三個月考核明確崗位后,一律按新崗位標準發放。
會議最后強調,公司機關要加強與運行船舶的溝通,建立公司領導每周上崗接船制度,完善機關管理員工隨船工作制度,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會議紀要篇420xx年7月15日,市場部與財務部在會議室召開部門工作協調會議,市場部與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了會議。會議就加強部門溝通、提升銷售額、服務市場營銷、確保費用回收等問題進行討論研究。現將會議決定事項紀要如下:
一、加強溝通服務好客戶
市場部與財務部要加強溝通,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從公司利益出發,服務好客戶,既擴大銷售業務,又及時收回貨款,促進公司業務發展,獲取良好經濟效益。
二、積極完成追收貨款任務
市場部與財務部在公司內部要加強溝通與配合,提高服務意識,互相支持,積極配合業務部門追收貨款,共同完成追收貨款任務,切實維護公司利益。
三、市場部做好工作問題
市場部要努力擴大銷售,增加銷售額,在做好營銷工作的同時做好費用回收的工作,保證公司的費用回收率。財務或商務提出的無人認領的已到賬費用,市場部業務人員應在兩個工作日內提供付款憑證及核銷信息。對于以個人名義提貨的客戶,如沒有貨物在運途中,不能在費用沒有收到的情況下放行。
會議紀要篇520xx年8月11日上午,由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長同志在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長辦公室主持召開了知鄉連片扶貧開發道路項目實施程序的會議,與會后經過熱烈討論、研究,會議最后議定以下事項:
一、實施項目程序要求
首先,召集村民召開村民大會,就確定村民自做項目進行表決,同意的在表決記錄上簽字并蓋指姆印,如占不同意的比例占大多數村民就不能自己實施項目,如比例小,就寫明不同意的.理由,并簽字蓋指姆印。
其次,村民要在項目實施前選出項目監督組、物資采購組。物資采購組主要是采購水泥、砂石、碎石等,采購的材料要逐一進行登記。項目監督組要對該項目采購的物資、質量都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項目質量。采購組和監督組都要在采購的物資清單上簽字。
項目實施中要把村民投工投勞的天數進行登記。項目實施完成后,鄉政府和村委會進行初驗,在初驗中認為質量有問題的就進行整改,整合合格后就發函請財政、扶貧等相關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做報賬的資料。
二、施工隊實施項目要求
首先,召開村名大會,確定一家較有資質的施工隊。
其次,通知村民確定的施工隊。
會議紀要篇620xx年7月12日,在電白第二中學第三教學樓團委辦公室,“夢之旅”實踐隊召開的第三次全體會議上,電白第二中學校長陳國權做了講話,主要是介紹學校具體情況,給予實踐隊隊員三下鄉工作建議,分別是:做好安全工作,豐富活動安排,介紹當地風土人情等內容。
據陳校長介紹,電白第二中學曾經在上世紀90年代教學輝煌,可是后來逐漸沒落。針對這個問題,校方采取多種措施進行改革,一是改善當地辦學條件。二是招聘專業對口的老師,三是提高中考高考質量。他強調,學校教學質量是學生的生命線,學生才是課堂主角。因此,他希望支教組成員作為新老師,經驗尚少,所以應當備好課。更重要的是,課程時間安排應當輕松,多開設活動課;課堂形式不應當是灌輸式,而應當生動活潑,這樣才能激發學生興趣。隊員也應當獲取學生家長的聯系方式,多與家長交流,為了學生的健康成長共同努力。
除此,陳校長重點提到安全問題,一是隊員自身的安全,二是學生的安全。他表示,應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的考勤工作,督促學生簽署安全責任書,注意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關注學生的心理安全。
會議紀要篇7XX年4月xx日,省招投標管理工作會議召開,會議總結交流了全省招投標管理工作的情況和經驗,分析了當前招投標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研究部署了XX年招投標管理工作。各市州、縣(市、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招投標監督管理局)主任(局長),共130余人參加了會議。
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主任、省招投標監督管理局局長丁貴橋作了題為《開拓創新、克難奮進,努力開創全省招投標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工作報告,對全省招投標管理工作情況進行了系統總結回顧,全面分析了招投標領域面臨的問題和挑戰,研究部署了XX年的工作任務。
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陳緒國就進一步抓好招投標綜合監管試點、深化招投標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提出了要求。一是強化責任意識,切實做好招投標綜合監管試點工作;二是勇于開拓創新,不斷完善招投標綜合監督管理體制機制;三是完善協作機制,切實做好招投標監督管理和案件查處工作。
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憲生在充分肯定全省招投標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績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今年工作的總體要求、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他指出,XX年要著力抓好六項工作:
一、著力抓好試點項目
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扎實的工作,加快試點工作進程。要建立和完善組織領導、工作協調、督辦檢查等機制,按時間節點,推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要務求實效,始終圍繞招投標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從本地實際出發,抓住關鍵環節,探索方法,創新制度,不斷深化和豐富試點工作的內涵。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在加強對試點工作指導的同時,對試點單位的有效做法、有益經驗,及時總結宣傳;對試點地區、試點單位的成熟制度,及時在更大范圍進行推廣,力爭以成功的探索和實踐為全國作出示范,不辜負中紀委、監察部對湖北的厚望。
二、著力完善監管體系
在今年省紀委九屆六次全會上,羅書記強調,要以規范招投標市場秩序為目標,努力實現省市縣三級“五統一”招投標綜合監管模式的全覆蓋。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各地各部門對貫徹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十分重視,落實有力,取得了明顯進展。但仍有少數地方進展遲緩。對此,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結合新一輪行政和事業機構改革,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督辦落實力度,力爭在今年內省市縣“五統一”的綜合監管模式基本實現全覆蓋。
三、著力規范平臺建設
要深入貫徹落實中辦發27號文件,按照“政府建立、規范管理、公共服務、公平交易”的原則,進一步搞好招投標交易市場建設。各地要按照省政府306號令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中心的性質和職能定位,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搞好組織協調,理順條塊關系,及時解決招投標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規范有形市場的運行。要進一步擴大進場交易規模,所有應進場交易的項目,包括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土地招拍掛、高校基本建設和設備采購等,都必須進場交易。各部門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抓好市場的建設與管理。要抓好有形市場的自身建設,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嚴格操作程序。加強評標專家庫建設和管理,加快實現專家資源共享。各地招投標中心要積極創造條件,在硬件建設方面逐步向功能化、信息化方向發展,在軟件建設方面努力向服務規范化、標準化方向發展,努力實現交易場所由有形化向電子化的跨越。要強化對有形市場運行的監督管理,不斷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率,努力做到優質高效服務。
四、著力開展專項治理
各地各部門要突出重點,找準薄弱環節,堅持邊查邊改、邊整邊改、能改即改、應改盡改。要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加大招投標領域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力度,及時通報一批嚴重違法違規典型案件,充分發揮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同時,要通過健全制度來規范招投標活動行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專項治理的成果,最終也要通過制度建設和突出問題的解決來體現。制度在于針對性強、切實管用、能解決問題。當前,要針對這次專項治理工作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加緊建立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盡快出臺《湖北省招標投標綜合監督管理條例》,為規范招投標活動行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撐。
五、著力健全誠信機制
要抓緊制定統一的誠信標準,使信用體系建設和運行實現統一化、制度化、規范化。要建立統一的誠信信息平臺,實現全省誠信信息互聯互通。要構建統一的誠信獎懲機制,將誠信建設與招投標、資質管理、市場檢查、評級評優、日常監管等相結合,形成誠信得益、失信受損的市場環境。同時,要繼續發揮省招標投標行業協會的作用,通過組織交流研討、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強化相關企業及其從業人員誠信意識和行為,大力弘揚“守法經營、公平競爭、誠信興業”的行業風氣,引導市場主體誠信自律。
六、著力開拓電子政務管理新模式
招投標作為一種高級的、規范的、有組織的交易方式,具有“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特征。簡單地看,它只是一種采購方式,但它作用的直接結果,是通過充分的市場競爭,獲得最佳經濟效益,實現資源合理配置。這就要求招投標活動不受地區、行業的限制,給所有投標人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電子招投標由于其網絡平臺的開放性,有利于打破行業保護和地區封鎖,促進生產要素在不同地區、行業之間自由流動組合;有利于實現招投標全過程的標準化管理,優化業務流程,縮短采購周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運行成本,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權力尋租;同時也利于行政主管部門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務的能力。要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遵循“積極引導、穩妥推進、加強協調、重在規范”的思路,以統一協調的法規制度為保證,以安全高效的監管體制為依托,以公開透明的交易平臺為支撐,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穩步推進這項工作。
他最后強調,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特別是各級政府分管招投標工作的領導,要經常聽取招投標管理工作部門的匯報,主動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為招投標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同時又要積極主動地加強與招投標管理部門的聯系,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和溝通報告制度,切實形成推進工作的整體合力。各級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要按照省政府306號令的規定,認真履行本區域內招投標市場的綜合監管職能,在“綜合”二字上多做文章,在組織、協調、督辦、檢查上多下功夫,以維護管理的統一。同時,要以提升自身綜合素質為主線,不斷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思想、作風、組織和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樹立招投標管理系統良好的社會形象。
會議紀要篇8我們這的監理例會的程序是這樣的:首先由施工單位匯報這短時間內工地的進度亟待解決的問題——這個你要仔細幾下,一般他們會一條一條的說(如果實在是由語言障礙引起聽不懂的話,你可以要他們提交書面提綱);然后由總包單位(如果有的話)說一下(內容同上);再由業主單位說說對前面的問題的解決方案(或大家討論);再就是質檢站對工地情況的意見(也可能有討論);最后由監理(主持單位)提出意見合作會議總結。
我們的秘書也不是學工程的,每次開工程例會她就頭大,但也得學著做啊,別怕,不難,能做好的。所以,這個會議紀要也就由這些組成。關鍵在于施工單位和總包單位的發言,一般問題都由他們提出,后面都是就這些問題的討論,重點就是如何解決工地上的問題。至于領導們的發言,套話記上一兩句就行了,指示和命令一定要記下來。討論的時候是最不容易記的,這時你一句我一言,你就要看看是誰說的,業主和監理的話是“指示”和解決途徑,工程單位的一般是方案,但這一般在最后總結的時候應該有個定論的,沒有結論的也會作為問題寫入紀要的(主持人要說的),散會后再去整理到各個部門的發言下面,會議記錄的基本要求:
一、準確寫明會議名稱(要寫全稱),開會時間、地點,會議性質。
二、忠實記錄會議上的發言和有關動態。會議發言的內容是記錄的重點。其他會議動態,如發言中插話、笑聲、掌聲,臨時中斷以及別的重要的會場情況等,也應予以記錄。
三、詳細記下會議主持人、出席會議應到和實到人數,缺席、遲到或早退人數及其姓名、職務,記錄者姓名。如果是群眾性大會,只要記參加的對象和總人數,以及出席會議的較重要的領導成員即可。如果某些重要的會議,出席對象來自不同單位,應設置簽名簿,請出席者簽署姓名、單位、職務等。
四、記錄發言可分摘要與全文兩種。多數會議只要記錄發言要點,即把發言者講了哪幾個問題,每一個問題的基本觀點與主要事實、結論,對別人發言的態度等,作摘要式的記錄,不必“有聞必錄”。某些特別重要的會議或特別重要人物的發言,需要記下全部內容。有錄音機的,可先錄音,會后再整理出全文。
會議紀要篇9主持人:
參加人:
會議內容:會議首先由X總介紹督委為期20天的檢查報告,針對報告中出現的采購問題,并結合自身工作進行反思,提出好的意見、建議和措施,從而提升采購管理水平。隨后與會人員進行了認真反思和討論,形成會議紀要如下:
1、管材(定尺)訂單有當天到貨、當天補單,無備貨時間現象:因到貨數量超出訂單數量,廠家在裝車之前才能確定管材型號、數量,不能及時和采購員確定實際數量;建議與華鼎溝通修改訂單或者進行補單,并寫清楚實際情況。
2、詢比價工作中存在同等材料沒有選擇價格最低的供應商現象:C類物資因各部門需求不同,同種物料編碼一樣,但因質量品牌等問題導致價格不同,根據各部門需求情況細化采購工作,使用部門不能指定廠家,確定需要價格高或指定品牌、廠家的同種物料在采購訂單上做好詳細描述,并必須有總經理簽批的使用部門文字報告;大型管材、調壓設備等物料采購中根據供應商價格、供貨周期、材料質量等因素綜合選擇供應商,常用物資可適當分批訂貨,非常規物資訂貨須謹慎,保留各項記錄。
3、供應商管理問題:存在未從廠家、總代理采購的問題,BC類物資供應商較雜,不常用供應商聯系較少,致使供應商信息維護不準確,供應商報價只報一次、再次采購不報價現象,今后應增加供應商數量進行考察,供應商選擇要更廣泛,年初報價根據市場行情隨時調整,必須有市場調查記錄,同等材料準入供應商選擇2家,不能出現供應商壟斷現象,定期對供應商進行考核,對供應商資質進行備案,并報技術質量部,對采購價格進行分析,定期對供應商信息進行及時維護,保證供應商信息的準確性。
4、詢比價單據不全的現象:在一般物資和設備的詢比價工作中,存在單據不全現象,在工作中電話聯系較多導致詢比價記錄不全,應充分利用網上資源,可進行電子郵件溝通進行詢比價工作,在采購有型號和廠家要求、指定價格的設備時,應留存設備選型的會議紀要或總經理簽批的簽批報告,對無法進行詢比價的廠家(全國唯一一家的供應商),要加強成員企業之間的溝通,了解成員企業的采購價格,保證采購價格的公平性;對于特殊緊急物資,未進行詢比價采購的,采購部門要有需求部門的批示,當時為辦理的事后必須跟催補辦。
5、物料拆分報價問題:因采購員按照慣性思維、老思路采購物資,未考慮過拆分報價是否有利;有的分類報價工作已做,但未在報價單中體現,應擺正心態、公平公正進行采購工作,不能給公司造成損失,對報價的組成要透明,供貨和安裝合同要分開簽訂。
6、寄售物資存放:寄售物資與正常物料未分開存放,因庫房存儲能力有限,導致寄售和正常物料混淆,根據庫房情況對寄售和正常物料進行掛牌區分。
X主任強調:通過此次督委檢查出的問題,反映出物資管理制度流程落實不到位、執行慢、工作不嚴謹、供應商考察不到位等的問題,在今后工作中,對制度流程的制定和完善,必須征詢部門員工意見,共同制定制度流程;寄售物資適當多做儲備,加強對供應商的考察,與供應商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多家進行詢比價工作,保留好詢比價各種證據,定期交到統計員處留存;正確對待督委檢查報告,提升采購管理水平。
會議最后,X總做了總結發言:通過此次檢查出現的問題,對供應部工作是一個有力的鞭策,各采購員充分重視此次出現的問題,今后工作中加強與XX公司的業務溝通,保留好各種詢比價原始證據,形成好的工作習慣,認真學習梳理部門制度流程,并嚴格執行;采購員進行輪崗交叉業務學習,提升物資供應部的綜合管理水平。
會議紀要篇101、建設領域業務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部門,即所有部門都可以做建設開發事業部的業務;
2、以中城聯作為品牌;
3、各事業部做好線上宣傳;
(1)與知名建筑企業建立合作關系,以各類協議證實;
(2)協議采用多樣式,不局限于某一種形式,如與監理、招標代理機構、咨詢公司、設計院、協會商會、律所、媒體等簽訂協議,提升馳象實業有限公司的公信力;
(3)統計各類項目的業績;
(4)與材料供應商建立合作關系。
4、建設開發以服務直銷模式為主,直接到達終端服務;
5、與施工企業建立合作關系,以包工頭為主,低門檻進入,可以擔任某一職位,但無工資,施工企業交納雙方可以接受的信譽保證金,但不低于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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